栏目导航
南宁市青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南宁市青
作者:an888    发布于:2026-02-23 01:57   

  南宁市青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南宁市青秀区珠珠糖水甜品店(个体工商户)经营的椒盐芒果)当事人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椒盐芒果的行为,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十五条第三项,当事人未按规定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的行为,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决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对当事人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椒盐芒果的行为,罚款1000元,上缴国库;2.对当事人未按规定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的行为,予以警告。

  整改情况:1、收到《责令改正通知书》后立即进行整改,停止销售抽检不合格批次产品并对其已销售的不合格批次产品进行召回;2.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食品检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