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财政局关于《重庆市支持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高质量发展新十条政策》问答
习总书记指出,要坚持大农业观、大食物观,积极发展特色农业和农产品加工业,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要培育壮大县域富民产业,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培育农业精品品牌,促进全产业链开发。市委六届二次会议提出,实施千亿级优势特色产业培育行动,重点打造粮油、肉蛋奶、果蔬等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优势产业。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要求全力推进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提质增效,明确提出对《十条政策》进行迭代升级。鉴于我市2023年出台的《十条政策》已于2025年12月31日到期,且部分政策内容已不能适应新形势下的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发展需求,为进一步保持政策连续性、增强政策针对性,更好支持我市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发展,全力推动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发展迈大步、上台阶,根据工作安排,我局结合现行政策和相关产业发展新形势,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农业农村委、市商务委、市政府口岸物流办等相关部门对《十条政策》进行了迭代升级,形成了《新十条政策》。
总体来看,《新十条政策》支持范围更广、力度更大、服务更实,包括新增了3条政策、迭代了3条政策、优化了4条政策。
一是新增3条政策,包括“支持对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企业贷款贴息”“支持政策性担保机构对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企业降低担保费率”和“支持对企业技术改造贷款贴息”;二是迭代3条政策,包括“支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支持企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和“支持宣传推广和品牌建设”;三是优化4条政策,包括“支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用于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支持对种养业主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和“用好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生态基金”;四是进一步明确了政策牵头部门,加强对政策执行监督,确保政策有效落实。
一是在支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方面,增加了支持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企业降低用能成本方面的内容;二是对支持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企业贷款贴息政策进行了优化完善,并扩大了政策支持覆盖范围,原政策仅针对“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100家领军企业、100家高成长性企业”,新政策针对“有实际生产经营活动的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企业”;三是在支持政策性担保机构对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企业降低担保费率方面,将符合条件的食品及农产品加工贷款纳入“政银担”风险补偿资金池支持范围;四是在支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方面,对区域冷链物流基地标准化、智慧化改造及配套设施设备投入政策进行优化,增加对农村冷链物流仓储设施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以及优化农村冷链物流仓储设施布局的政策;五是在支持企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方面,根据梯度培育要求,结合食农加工企业实际情况,对企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支持政策进行了迭代更新;六是在支持宣传推广和品牌建设方面进行了完善和补充,增加支持培育打造及宣传推广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地理标志产品的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