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5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 (2025年第8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2025年房山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现将房山区监督抽检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我局组织抽检了粮食加工品、餐饮食品、调味品、饼干、畜禽肉及副产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蛋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罐头、酒类、糕点、粮食加工品、食糖、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速冻食品、饮料、食用农产品等食品共26批次样品,其中合格样品24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已处置完毕。(抽检信息详见附件)
1.由北京新尔基餐饮有限公司采购的鸡蛋,多西环素项目不符合 GB 31650.1-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 41 种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初检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北京有限公司。我局已于2025年8月21日给予了当事人编号为:京房市监处罚〔2025〕1572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内容为:罚款5000元,没收违法所得942元。
2.由北京楚天舒清真餐饮有限公司渔儿沟分公司采购的鸡蛋,呋喃唑酮代谢物项目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250号 《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初检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北京有限公司。我局已于2025年8月27日给予了当事人编号为:京房市监处罚〔2025〕1576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内容为:罚款:1000元;没收违法所得:268元。
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已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依法对其进行立案调查。对标称生产企业在外省的,我局已将不合格食品情况通报了当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