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宝鸡市陈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样食用农产品、薯类和膨化食品共2大类食品共计12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2批次,不合格样品0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食用农产品、薯类和膨化食品共12批次,合格样品12批次,不合格样品0批次。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 2,4-滴丁酸钠盐等 112 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1-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线)、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 250 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1.苹果抽检项目包括吡唑醚菌酯、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丙溴磷、敌敌畏。
3.柑、橘抽检项目包括丙溴磷、联苯菊酯、狄氏剂、水胺硫磷、克百威、氧乐果、甲拌磷。
4.姜抽检项目包括噻虫胺、噻虫嗪、吡虫啉、甲拌磷、克百威、铅(以Pb计)、氧乐果、氯唑磷。
5.猪肉抽检项目包括磺胺类(总量)、恩诺沙星、克伦特罗、沙丁胺醇、地塞米松。
6. 结球甘蓝抽检项目包括氧乐果、甲胺磷、克百威、水胺硫磷、乙酰甲胺磷、灭线.茄子抽检项目包括多菌灵、吡虫啉、啶虫脒、氧乐果。
8.生干籽类抽检项目包括酸价(以脂肪计)(KOH)、黄曲霉毒素B1 、过氧化值(以脂肪计)、 镉(以Cd计)、嘧菌酯。
9.香蕉抽检项目包括吡虫啉、噻虫嗪、腈苯唑、噻虫胺、多菌灵、甲拌磷、百菌清。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含油型膨化食品和非含油型膨化食品抽检项目包括钠、糖精钠(以糖精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2,4-滴丁酸钠盐等 112 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1-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线)、《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 250 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金属等元素污染物、食品添加剂等,共抽检12批次产品,合格12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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