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6年中小学生校服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
近期,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中小学生校服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本次抽查中小学生校服等81种产品1207批次。其中抽查生产企业272家313批次,抽查经销单位720家894批次。经检验,生产企业11家11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3.5%;经销单位33家33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3.7%。具体如下:
(一)中小学生校服。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T 31888-2015《中小学生校服》、GB 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等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纤维含量、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耐水色牢度、耐酸汗渍色牢度、耐碱汗渍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耐湿摩擦色牢度、耐皂洗色牢度、耐光色牢度、耐光/汗复合色牢度、接缝强力、起球、绳带要求、附件锐利性、金属针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
(二)床上用品。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T 22796-2021《床上用品》、GB/T 35261-2017《被胎》等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纤维含量、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耐水色牢度、耐酸汗渍色牢度、耐碱汗渍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耐湿摩擦色牢度、耐唾液色牢度、燃烧性能、重金属、邻苯二甲酸酯、金属针、附件锐利性、附件抗拉强力、絮用纤维原料要求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
(三)皮鞋、旅游鞋(含老人鞋、童鞋)。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T 15107-2013《旅游鞋》、QB/T 2955-2017《休闲鞋》、QB/T 4331-2021《儿童旅游鞋》、GB 25038-2024《鞋类通用安全要求》、GB 30585-2024《童鞋安全技术规范》等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帮底剥离强度或底墙与帮面剥离强度、成鞋耐折性能、外底耐磨性能、外底与外中底粘合强度、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游离或可部分水解的甲醛、鞋帮拉出强度、衬里和内垫耐摩擦色牢度、外底硬度、物理机械安全性能、皮革和毛皮中的六价铬、重金属总量(砷/铅/镉)、富马酸二甲酯、橡胶部件中的N—亚硝基胺(婴幼儿鞋)、邻苯二甲酸酯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四)泳衣。本次监督抽查依据FZ/T 73013-2017《针织泳装》、GB 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等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纤维含量、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重金属、邻苯二甲酸酯、耐皂洗色牢度、耐水色牢度、耐酸汗渍色牢度、耐碱汗渍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耐湿摩擦色牢度、耐光色牢度、耐海水色牢度、耐氯化水(游泳池水)色牢度、燃烧性能、附件抗拉强力、附件锐利性、绳带要求、金属针、弹性伸长率、耐氯化水(游泳池水)拉伸弹性回复率、异味、产品使用说明、耐光/汗复合色牢度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
(五)服装(含老人、妇女、儿童及婴幼儿服装)。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 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FZ/T 81007-2022《单、夹服装》、GB/T 2660-2017《衬衫》、GB/T 22849-2024《针织T恤衫》、FZ/T 73020-2019《针织休闲服装》、GB/T 26385-2011《针织拼接服装》、FZ/T 81004-2022《连衣裙、裙套》、FZ/T 73018-2021《毛针织品》、FZ/T 73029-2019《针织裤》、FZ/T 73009-2021《山羊绒针织品》、GB/T 31900-2015《机织儿童服装》、FZ/T 73025-2019《婴幼儿针织服饰》、GB/T 39508-2020《针织婴幼儿及儿童服装》、GB/T 18830-2009《纺织品 防紫外线性能的评定》等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纤维含量、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耐水色牢度、耐酸汗渍色牢度、耐碱汗渍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耐湿摩擦色牢度、耐唾液色牢度、重金属、邻苯二甲酸酯、附件抗拉强力、绳带要求、附件锐利性、羽绒含绒量、绒子含量、绒丝+羽丝、鸭毛(绒)含量、鹅毛绒含量、异味、金属针、耐久性标签缝制位置、耐皂洗色牢度、耐光色牢度、耐光/汗复合色牢度、起球、防紫外线性能、产品使用说明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六)纸尿裤。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T 28004.1-2021《纸尿裤 第1部分:婴儿纸尿裤》、GB/T 28004.2-2021《纸尿裤 第2部分:成人纸尿裤》、GB 15979-2024《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要求》等标准及有关要求,对成人纸尿裤产品的细菌菌落总数、特定微生物(大肠菌群、铜绿假单胞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真菌菌落总数、条质量偏差、面层附着物、pH、吸收倍率、渗透性能(吸收速度、回渗量、渗漏量)、饱和吸收量、甲醛含量、可迁移性荧光物质、交货水分、标志,婴儿纸尿裤产品的细菌菌落总数、特定微生物(大肠菌群、铜绿假单胞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真菌菌落总数、条质量偏差、面层附着物、pH值、渗透性能(吸收速度、回渗量、渗漏量)、防侧漏性能、甲醛含量、可迁移性荧光物质、交货水分、重金属含量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七)学生文具(含书包、涂改制品、课业簿册、书写笔等)。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21027-2020《学生用品的安全通用要求》等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可迁移元素的限量、游离甲醛含量、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可触及的塑料件中邻苯二甲酸酯增塑剂的限量、笔套安全、D65亮度、D65荧光亮度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
(八)眼镜(含老视成镜)。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13511.1-2011《配装眼镜 第1部分:单光和多焦点》、GB/T 13511.1-2025《配装眼镜 第1部分:单焦和多焦定配眼镜》、GB/T 13511.3-2019《配装眼镜 第3部分:单光老视成镜》等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球镜顶焦度偏差、柱镜顶焦度偏差、柱镜轴位方向偏差、中心点水平距离偏差、中心点单侧水平距离偏差、中心点垂直互差、光透射比、装配质量、镜片材料和表面质量、镜架外观质量、标志、光学中心水平偏差、光学中心单侧水平偏差、光学中心垂直互差、两镜片顶焦度互差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本次抽查发现的质量问题是标志、光学中心单侧水平偏差、柱镜顶焦度偏差、中心点单侧水平距离偏差、球镜顶焦度偏差项目不合格。
(九)衣料用液体洗涤剂。本次监督抽查依据 QB/T 1224—2012 《衣料用液体洗涤剂》等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总活性物、pH(25℃,1%水溶液)、总五氧化二磷、规定污布的去污力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
(十)国旗。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12982-2004《国旗》等标准及有关要求,对国旗的形状和图案、标准国旗尺寸和允许误差、旗面外观评定、国旗缝制、耐气候色牢度、耐洗色牢度(原样褪色)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十一)电热食品加工设备。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4706.34-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商用电强制对流烤炉、蒸汽炊具和蒸汽对流炉的特殊要求》、GB 4706.36-2014《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商用电开水器和液体加热器的特殊要求》、GB 4706.52-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商用电炉灶、烤箱、灶和灶单元的特殊要求》、GB 4806.9-202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等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标志和说明、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接地措施、砷迁移量、镉迁移量、铅迁移量、铬迁移量、镍迁移量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
(十二)食品过度包装(茶叶、棕子、月饼)。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 23350-2021/XG1-2022《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 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GB 23350-2021/XG2-2024《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 国家标准第2号修改单》等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包装空隙率、包装层数、包装成本、混装要求、商品包装质量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十三)塑料膜袋。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T 10004-2008《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干法复合、挤出复合》、QB/T 1871-1993《双向拉伸尼龙(BOPA)/低密度聚乙烯(LDPE)复合膜、袋》、GB 4806.7-202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4806.13-202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复合材料及制品》等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感官要求、总迁移量、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以Pb计)、脱色试验、芳香族伯胺迁移总量、溶剂残留量总量、苯类溶剂残留量、特定迁移总量(以己内酰胺计)、特定迁移总量(以对苯二甲酸计)、特定迁移总量(以1,2-乙二醇计)、阻隔性能(氧气)、阻隔性能(水蒸气)、热封强度(限袋类产品)、大肠菌群、致病菌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
(十四)食品包装用纸和纸板。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4806.8-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GB/T 36787-2018《纸浆模塑餐具》、GB/T 27590-2022《纸杯》、GB/T 27591 - 2025《纸餐具》等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大肠菌群、感官要求、沙门氏菌、砷(As)、铅(Pb)、霉菌、甲醛、荧光性物质、总迁移量、重金属(以Pb计)、高锰酸钾消耗量、感官指标、杯身挺度、渗漏性能、耐温性能、抗压性能、高锰酸钾消耗量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十五)一次性餐饮具(含塑料、纸制、木制品等)。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4806.7-202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T 36787-2018《纸浆模塑餐具》、GB/T 18006.1-2009《塑料一次性餐饮具通用技术要求》、GB/T 18006.1-2025 《塑料一次性餐饮具通用技术要求》、GB/T 27591 - 2025《纸餐具》、GB/T 19790.2《一次性筷子 第 2 部分:竹筷》、GB 4806.1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竹木材料及制品》、GB/T 27590-2022《纸杯》等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杯身挺度、大肠菌群、二氧化硫、芳香族伯胺迁移总量、感官要求、高锰酸钾消耗量、甲醛、金黄色葡萄球菌、联苯、邻苯基苯酚、霉菌、霉菌计数、铅(Pb)、溶血性链球菌、噻菌灵、沙门氏菌、砷(As)、渗漏性能、五氯苯酚及其盐类(以五氯苯酚计)、抑霉唑、荧光性物质、志贺氏菌、重金属(以Pb计)、总迁移量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
(十六)婴幼儿塑料奶瓶。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38995-2020《婴幼儿用奶瓶和奶嘴》、GB4806.7-202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等标准及相关要求,对产品的感官要求、总迁移量、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以Pb计)、芳香族伯胺迁移总量、脱色试验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
(十七)餐具洗涤剂(含手洗、机洗果蔬洗涤剂)。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14930.1-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洗涤剂》、GB 14930.1-20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洗涤剂》、GB/T 9985-2000 《手洗餐具用洗涤剂》、GB/T 9985-2022 《手洗餐具用洗涤剂》等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砷、重金属、甲醛含量、总活性物含量、甲醇含量、1,4-二噁烷、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
(十八)内外墙涂料。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T 9755-2024《合成树脂乳液墙面涂料》、GB30981.1-2025《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第1部分:建筑涂料》等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VOC含量、SVOC含量、甲醛含量、苯系物总和含量、总铅(Pb)含量、总砷(As)含量、可溶性重金属含量、烷基酚聚氧乙烯醚总和含量、甲基异噻唑啉酮(MIT)含量、低温稳定性、对比率、耐碱性、耐水性、耐洗刷性、耐沾污性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
(十九)新型节能环保墙体材料(含砖和砌块)。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T11968-2020《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GB/T 11969-2020《蒸压加气混凝土性能试验方法》、GB/T 10294-2008《绝热材料稳态热阻及有关特性的测定 防护热板法》、GB 6566-2010《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等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干密度、抗压强度、干燥收缩、导热系数、抗冻性、放射性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
(二十)建筑防水卷材。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18242-2008《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GB/T 18173.1《高分子防水材料 第1部分:片材》等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可溶物含量、耐热性、低温柔性、不透水性、拉力、延伸率、撕裂强度、低温弯折性、热空气老化、耐碱性、复合强度(FS2型表层与芯层)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
(二十一)油漆。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T 25251-2010 《醇酸树脂涂料》、HG/T 4340-2012《环氧云铁中间漆》、HG/T 3668-2020《富锌底漆》、HG/T 2454-2014《溶剂型聚氨酯涂料(双组份)》等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在容器中状态、细度、不挥发物含量、干燥时间、涂膜外观、耐冲击性、弯曲试验、耐盐水性、在容器中状态、不挥发物含量、不挥发物中金属锌含量、施工性能、附着力、适用期、划格试验、硬度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
(二十二)建筑钢筋。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1499.2-2024《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等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力学性能、工艺性能、化学成分、尺寸外形、重量偏差、金相组织、表面标志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
(二十三)瓷砖(含瓷墙砖与地砖)。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T 4100-2015 《陶瓷砖》、GB 6566-2010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等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尺寸、吸水率、断裂模数、破坏强度、有釉砖抗釉裂性、抗化学腐蚀性、耐污染性、放射性核素限量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
(二十四)人造板。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T34722-2025《浸渍胶膜纸饰面细木工板》、GB/T 39600-2021《人造板及其制品甲醛释放量分级》、GB/T 5849-2016 《细木工板》、 GB/T 18103-2022《实木复合地板》、GB 18580-2025《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等标准及有关规定,对产品的表面耐磨、静曲强度、弹性模量、漆膜附着力、表面耐污染、含水率、横向静曲强度、浸渍剥离性能、甲醛释放量、表面耐干热、表面耐冷热循环、表面耐龟裂、耐光色牢度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
(二十五)门、窗用未增塑聚氯乙烯型材。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T 8814-2017《门、窗用未增塑聚氯乙烯(PVC-U)型材》等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加热后尺寸变化率、落锤冲击、加热后状态、维卡软化温度、弯曲弹性模量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
(二十六)室内装修用胶黏剂。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18583-2008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等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游离甲醛、苯、甲苯+二甲苯、总挥发性有机物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
(二十七)建筑保温材料(带阻燃性能)。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T 10801.1-2021《绝热用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EPS)》、GB/T 10801.2-2018《绝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XPS)》、GB/T 41077-2021 《建筑用绝热制品六溴环十二烷的限值》,对产品的表观密度偏差、压缩强度、吸水率、绝热性能、导热系数、六溴环十二烷、燃烧性能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
(二十八)电线电缆。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T 12706.1-2020《额定电压 1 kV(Um=1.2 kV)到 35 kV(Um=40.5 kV)挤包绝缘电力电缆及附件 第 1 部分:额定电压 1 kV(Um=1.2 kV)和 3 kV(Um=3.6 kV)电缆》等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绝缘厚度测量、护套厚度测量、金属铠装、导体电阻、绝缘老化前机械性能、绝缘空气烘箱老化后机械性能、绝缘热延伸试验、绝缘收缩试验、护套老化前机械性能、护套空气烘箱老化后机械性能、护套失重试验、电缆的单根阻燃试验、电缆的成束阻燃试验、曲挠试验、不延燃试验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二十九)水泥。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175-2023《通用硅酸盐水泥》、GB/T 3183-2017《砌筑水泥》等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三氧化硫、氧化镁、烧失量、氯离子、凝结时间、安定性、强度、水溶性铬(Ⅵ)、细度、保水率、放射性核素限量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三十)钢丝绳。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T 20118-2017《钢丝绳通用技术条件》、GB/T 8918-2006《重要用途钢丝绳》等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直径的测量、破断拉力的测定、钢丝绳表面质量的检查、拆股钢丝试验钢丝直径的测量、拆股钢丝试验钢丝拉力的试验、拆股钢丝试验钢丝反复弯曲的试验、拆股钢丝试验钢丝扭转的试验、拆股钢丝试验钢丝镀层的试验、外观检查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
(三十一)低压电器。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T14048.2-2020《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第2部分:断路器》、GB/T 10963.1-2020《电气附件 家用及类似场所用过电流保护断路器 第1部分:用于交流的断路器》等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脱扣极限和特性、介电性能、额定极限短路分断能力、额定短路能力试验、温升试验及功耗测量、脱扣特性、耐热性、耐异常发热和耐燃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
(三十二)工业泵。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T 5656-2008《离心泵 技术条件(Ⅱ类)》、GB/T 3215-2019《石油、石化和天然气工业用离心泵》等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规定点效率、规定点流量与扬程、汽蚀余量、振动、噪声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
(三十三)轴承。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T 307.3-2017《滚动轴承 通用技术规则》等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内圈尺寸精度、外圈尺寸精度、宽度尺寸精度、残磁强度、外观质量、内圈内孔表面粗糙度Ra、外圈外圆柱表面粗糙度Ra、内圈端面表面粗糙度Ra、外圈端面表面粗糙度Ra、内圈硬度HRC、外圈硬度HRC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
(三十四)法兰、安全阀。本次监督抽查依据 GB/T 12241-2021《安全阀 一般要求》、HG/T 20592-2009《钢制管法兰》等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壳体液压试验、密封试验、标志和铅封、材料化学成分、外观、法兰外径、螺栓孔中心圆直径、法兰厚度、螺栓孔数量、标志、尺寸、标记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
(三十五)石化相关产品(工业白油、醇基液体燃料、石油混合二甲苯)。本次监督抽查依据NB/SH/T 0006-2017《工业白油》、GB/T 3407-2019《石油混合二甲苯》、GB 16663-1996《醇基液体燃料》等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外观、颜色、密度、初馏点、酸洗比色、铜片腐蚀、中性试验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
(三十六)工业硫磺。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T 2449.1-2021《工业硫磺 第1部分:固体产品》对产品硫、水分、灰分、酸度、有机物项目进行检验;依据GB/T 2449.2-2015《工业硫磺 第2部分:液体产品》对产品的硫、水分、灰分、酸度、有机物、砷、铁、硫化氢和多硫化氢项目进行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
(三十七)溶解乙炔。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6819-2004《溶解乙炔》等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乙炔的体积分数,磷化氢、硫化氢试验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
(三十八)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获证企业产品)。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T 13252-2008《包装容器 钢提桶》、GB/T 325.1-2018 《包装容器 钢桶 第1部分:通用技术要求》、GB/T 15170-2025《包装容器 工业用薄钢板圆罐》等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气密性能、耐液压性、耐跌落性、耐堆码性、提梁、提环强度、气密试验、液压试验、堆码试验、跌落试验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三十九)危险化学品氯碱(次氯酸钠、副产盐酸)。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T 19106-2013《次氯酸钠》对产品有效氯、游离碱、铁、重金属、砷项目进行检验;依据GB/T 209-2018《工业用氢氧化钠》对产品氢氧化钠、碳酸钠、氯化钠、三氧化二铁项目进行检验;依据HG/T 3783-2021《副产盐酸》对产品总酸度、重金属、浊度项目进行检验;依据GB/T 320-2006《工业用合成盐酸》对产品总酸度、铁、灼烧残渣、砷、硫酸盐项目进行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
(四十)车用尿素水溶液。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29518-2013《柴油发动机氮氧化物还原剂 尿素水溶液(AUS 32)》对产品尿素含量、密度、折光率、碱度、缩二脲、醛类、不溶物、磷酸盐、钙、铁、铜、锌、铬、镍、钼、镁、镁、钠、钾、一致性确认等项目进行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
(四十一)机动车辆制动液。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12981-2012《机动车辆制动液》等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运动黏度(-40℃、100℃)、平衡回流沸点、湿平衡回流沸点、pH值、蒸发性能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
(四十二)防冻液。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29743.1-2022《机动车冷却液 第 1 部分:燃油汽车发动机冷却液》等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冰点、沸点、pH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
(四十三)车用汽油(含车用乙醇汽油)、车用柴油。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18351-2025《车用乙醇汽油》、GB 17930-2016《车用汽油》、GB 19147-2016《车用柴油》等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研究法辛烷值、抗爆指数、铅含量、馏程、蒸气压、胶质含量、诱导期、硫含量、硫醇、铜片腐蚀、水溶性酸或碱、机械杂质、水分(质量分数)、乙醇含量(体积分数)、其他有机含氧化合物含量(质量分数)、苯含量(体积分数)、芳烃含量(体积分数)、烯烃含量(体积分数)、锰含量、铁含量、密度、运动黏度、凝点、冷滤点、闪点(闭口)、十六烷值、十六烷指数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液化石油气》等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蒸气压(37.8℃)、组分(体积分数)、残留物、铜片腐蚀(40℃,1h)、总硫含量、游离水、二甲醚(CH3OCH3)(体积分数)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四十五)天然气。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18047-2017《车用压缩天然气》、GB 17820-2018《天然气》等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高位发热量、总硫(以硫计)、二氧化碳摩尔分数、氧气摩尔分数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
(四十六)润滑油。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11122-2006《柴油机油》、GB 11121-2006 《汽油机油》、GB 11122-2025《柴油机油》、GB 11121-2025《汽油机油》等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低温动力黏度、低温泵送黏度(在无屈服应力时)、运动黏度(100℃)、高温高剪切黏度(150℃,106s-1)、黏度指数、倾点、水分(体积分数)、泡沫性(泡沫倾向/泡沫稳定性)、蒸发损失(质量分数)/诺亚克法(250℃,1h)、机械杂质(质量分数)、闪点(开口)、磷(质量分数)、边界泵送温度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
(四十七)汽车风窗玻璃清洗液。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T 23436-2025《汽车风窗玻璃清洗液》、GB/T 23436-2009《汽车风窗玻璃清洗液》、Q/DHC.J.012-2014《家居清洁洗涤类》、冰点明示质量要求等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冰点、pH、洗净力、相容性、对橡胶的影响、对塑料的影响和热稳定性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四十八)电动自行车。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17761-2024《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42295-2022《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及第1号修改单等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标识与警示语、铭牌、车速限值、制动性能(干态)、整车质量、结构、车速提示音、互认协同充电、电气装置、淋水涉水性能、对触及带电部分的防护、连接、短路防护、导线、反射器、照明和鸣号装置、电池组防篡改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本次抽查发现的质量问题是标识与警示语、互认协同充电、导线、电池组防篡改、整车质量项目不合格。
(四十九)电动自行车车用蓄电池。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43854-2024《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GB/T 22199.1-2025《电动助力车用阀控式铅酸蓄电池 第1部分:技术条件》、GB/T 22199.1-2017《电动助力车用阀控式铅酸蓄电池 第1部分:技术条件》、T/ZJXDC 001-2021《电动自行车用阀控式铅酸蓄电池》等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2hr容量、实际容量、大电流放电、重量比能量、质量比能量、不同温度下的容量、快速充电能力、防爆能力、外部短路、过充电、过放电、I2(A)放电、过流放电、阻燃性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
(五十)电动自行车充电器。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42296-2022 《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及第1号修改单等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外壳冲击、跌落、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电气强度、防触电保护、非正常工作、超温保护、过充切断、耐热、灼热丝、编码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
(五十一)骑行安全类头盔。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811-2022《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GB 24429-2009《运动头盔 自行车、滑板、轮滑运动头盔的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等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结构(壳体、佩戴装置)、视野、护目镜、表面摩擦力、固定装置稳定性、佩戴装置强度、吸收碰撞能量、耐穿透、头盔视野、头盔吸收碰撞能量(低温)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
(五十二)无人机。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42590-2023《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安全要求》等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电子围栏、应急处置、机体结构、整机跌落、防差错、感知和避让、电磁兼容性、噪声、灯光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五十三)噪声限值。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19606-2004《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噪声限值》等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噪声限值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
(五十四)移动电源。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4943.1-2022《音视频、信息技术和通信技术设备 第1部分:安全要求》、GB 31241-2022《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 安全技术规范》等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热灼伤(接触温度限值)、模拟的异常工作条件、低气压、振动、加速度冲击、跌落、高温使用、重物冲击、高温外部短路、挤压、热滥用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
(五十五)卡式炉。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T 38522-2020《户外燃气燃烧器具》等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外观、火焰传递、火焰状态、主燃烧器火焰稳定性、常明火点火燃烧器火焰稳定性、运行噪声、熄火噪声、点火器性能、耐极限温度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本次抽查发现的质量问题是燃烧工况-火焰传递、耐极限温度、点火器性能项目不合格。
(五十六)小厨宝。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4706.11-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快热式热水器的特殊要求》、GB 4706.12-2006《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储水式热水器的特殊要求》等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发热、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不包括第19.11.4条试验)、机械强度、结构(不包括第22.46条试验)、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
(五十七)家用和类似用途开关、插座和转换器。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4706.11-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快热式热水器的特殊要求》、GB 4706.12-2006《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储水式热水器的特殊要求》等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拔出插头所需的力、尺寸检查、防潮、防触电保护、固定式插座的结构、机械强度、接地措施、结构要求、绝缘材料的耐非正常热、耐燃和耐电痕化、绝缘电阻和电气强度、耐潮、耐热、爬电距离、电气间隙和穿通密封胶距离、爬电距离、电气间隙和通过密封胶的距离、弯曲试验、温升、延长线插座的结构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
(五十八)节能灯具。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T 24906-2023《普通照明用50V以上自镇流LED灯 安全规范》、GB/T 7000.1-2023《灯具 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GB/T 7000.201-2023《灯具 第2-1部分:特殊要求 固定式通用灯具》、GB/T 7000.202-2023《灯具 第2-2部分:特殊要求 嵌入式灯具》、GB/T 7000.204-2023《灯具 第2-4部分:特殊要求 可移式通用灯具》等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互换性、意外接触带电部件的防护、潮湿处理后的绝缘电阻和介电强度、机械强度、耐热性、防火与防燃、结构、外部接线和内部接线、防触电保护、耐热、耐火和耐起痕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
(五十九)电热水壶。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4706.19-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液体加热器的特殊要求》、GB/T 4706.1-2024《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T 4706.19-2024《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9部分:液体加热器的特殊要求》等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发热、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不包括第19.11.4条试验)、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机械强度、结构(不包括第22.46条试验和22.103条试验)、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外部导体用接线端子、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
(六十)花洒。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T 23447-2023《卫生洁具 淋浴用花洒》、GB 28378-2019《淋浴器水效限定值及水效等级》等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管螺纹精度、安全性能、耐急冷急热性能、耐腐蚀性能、涂层附着强度、密封性能、机械强度、流量、抗拉性能、抗安装负载、手持式花洒防虹吸性能、跌落测试、固定式花洒爆破压测试、喷射力、流量均匀性、淋浴器水效等级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
(六十一)坐便器。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T 6952-2015《卫生陶瓷》等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尺寸、抗裂性、坐便器排污口尺寸、水封深度、坐便器水封表面尺寸、存水弯最小通径、便器用水量、坐便器洗净功能、坐便器球排放试验、坐便器水封回复功能、坐便器污水置换功能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
(六十二)消防自救呼吸器。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21976.7-2012《建筑火灾逃生避难器材 第7部分: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等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结构、材料阻燃性能、佩戴质量、一氧化碳防护性能、连接强度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
(六十三)消防水枪。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8181-2005《消防水枪》等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表面质量、密封性能、耐水压强度、抗跌落性能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
(六十四)安全帽。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2811-2019《头部防护 安全帽》等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佩戴高度、垂直间距、下颏带强度、冲击吸收性能、耐穿刺性能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六十五)电磁灶。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4706.29-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便携式电磁灶的特殊要求》、GB 4706.14-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烤架、面包片烘烤器及类似用途便携式烹饪器具的特殊要求》、GB 21456-2014《家用电磁灶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4343.1-2018《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和类似器具的电磁兼容要求 第1部分:发射》、GB/T 23128-2008《电磁灶》等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发热、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不包括第19.11.4条的试验)、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机械强度、结构(不包括第22.46条的试验)、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能效等级、端子骚扰电压(连续骚扰)/端口骚扰电压(连续骚扰)、噪声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
(六十六)电饭煲。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4706.19-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液体加热器的特殊要求》、GB 21456-2024《家用和类似用途厨房电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4343.1-2018《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和类似器具的电磁兼容要求 第1部分:发射》、GB/T 4706.1-2024《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T 4706.19-2024《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9部分:液体加热器的特殊要求》、GB 4343.1-2024《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和类似器具的电磁兼容要求 第1部分:发射》等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发热、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不包括第19.11.4条的试验)、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机械强度、结构(不包括第22.46条的试验)、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能效等级、端子骚扰电压(连续骚扰)/端口骚扰电压(连续骚扰)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
(六十七)火灾探测报警器。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20517-2025《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等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消音功能、自检功能、电池故障报警性能、声压级、方位、重复性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本次抽查发现的质量问题是消音功能、电池故障报警性能、声压级、方位、重复性项目不合格。
(六十八)坐便椅。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T 24434-2009《座便椅(凳)》、GB/T 24434-2025《坐便椅》等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一般要求(不测5.1.1)、外观要求、装配要求、前倾稳定性、后倾稳定性、侧倾稳定性、坐便椅静载荷试验、便盆静载荷试验、坐便椅冲击试验;一般要求(不测5.1.1)、外观要求、装配要求、制动装置、稳定性、静载强度(椅座静载强度)、静载强度(便盆静载强度)、耐冲击(椅座耐冲击)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
(六十九)安全网。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5725-2009《安全网》等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断裂强力×断裂伸长、梯形法撕裂强力、开眼环扣强力、耐贯穿性能、耐冲击性能、阻燃性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
(七十)可燃气体探测器。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15322.2-2019《可燃气体探测器 第2部分:家用可燃气体探测器》等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报警动作值、方位、绝缘电阻、电气强度、高温(运行)试验、跌落试验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
(七十一)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35844-2018《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等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结构、外观、气密性、关闭压力、出口压力、机械强度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
(七十二)燃气紧急切断阀。本次监督抽查依据CJ/T 180-2014《建筑用手动燃气阀门》、GB 44016-2024《电磁式燃气紧急切断阀》等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结构-一般要求、壳体强度、气密性、标志、外观、承压件强度、外部气密性、内部气密性、紧急切断性能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
(七十三)燃气连接用软管。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41317-2024《燃气用具连接用不锈钢波纹软管》、GB 44017-2024《燃气用具连接用金属包覆软管》等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波纹软管气密性、波纹软管耐压性、波纹软管弯曲性、接头耐安装强度、包覆管气密性、包覆管耐压性、内层胶管性能要求(拉伸强度、拉断伸长率)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
(七十四)燃气灶具。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16410-2020《家用燃气灶具》、GB 35848-2024《商用燃气燃烧器具》等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气密性、热负荷、燃烧工况、温升、熄火保护装置、耐热冲击、耐重力冲击、热效率、结构的一般要求、通用结构、燃气系统零部件、燃气系统密封性、热负荷准确度、能源合理利用、电气性能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七十五)儿童玩具(含电动玩具)。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6675.1-2014《玩具安全 第1部分:基本规范》、GB 6675.2-2014《玩具安全 第2部分:机械与物理性能》等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机械与物理性能、一般要求、特定元素的迁移、增塑剂、标识和说明、结构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
(七十六)木(软)制家具(含儿童家具)。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28007-2024《儿童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T 3324-2024《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等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突出物、甲醛释放限量、苯释放限量、甲苯释放限量、二甲苯(邻、间、对二甲苯之和)释放限量、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释放限量和力学性能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七十七)汽车内饰。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8410-2006《汽车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等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燃烧特性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
(七十八)安全玻璃(含玻璃)。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15763.2-2005《建筑用安全玻璃 第2部分:钢化玻璃》等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碎片状态、抗冲击性、霰弹袋冲击性能、耐热冲击性能、厚度及其允许偏差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七十九)塑料管材(管件)。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T 18742.2-2017 《冷热水用聚丙烯管道系统 第2部分:管材》、GB/T 13663.2-2018 《给水用聚乙烯(PE)管道系统第2部分:管材》等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平均外径、壁厚、灰分、熔融温度、氧化诱导时间、纵向回缩率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
(八十)汽车轮胎。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9743-2024《轿车轮胎》、GB 9744-2024《载重汽车轮胎》等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外直径、轮胎断面总宽度、胎面磨耗标志高度、强度性能、高速性能、耐久性能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
(八十一)砂轮。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T 2485-2016《固结磨具 技术条件》、JB/T 4175-2016《固结磨具 纤维增强树脂切割砂轮》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回转强度、孔径、不平衡量、黑心、裂纹、哑声、标志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2-2026年大连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未发现不合格项目企业名单(第二批).xlsx


